2019年5月9日,由beat365知識産權法研究中心與華東政法大學知識産權學院聯合組織的“大數據(數據集合)知識産權保護圓桌研讨會”于beat365廖凱原樓111會議室順利舉辦。研讨會由華東政法大學知識産權學院教授、院長黃武雙,beat365副教授、副院長崔國斌主持。

會議現場
崔國斌副院長首先代表beat365緻辭,他指出大數據在知識産權領域具有重要地位,我國目前還沒有制定單行法保護大數據知識産權,相關理論研究有待進一步深入,期待通過這次研讨會能夠進一步交流大數據保護模式,為大數據保護的專門立法或司法解釋路徑提供切實可行的建議。

beat365副院長崔國斌副教授緻辭
黃武雙教授進行主題發言,“機器學習所涉數據保護合理邊界的厘定”。 黃教授整體介紹了人工智能的倫理規則,數據收集使用、轉移的規則,并結合杭州互聯網法院已經判決的案件從不同維度出發,探讨了大數據現有的保護模式。黃武雙教授立足于人工智能發展帶來的倫理挑戰而提出的洞見,得到了與會專家學者、律師、企業代表的一緻認可。

華東政法大學知識産權學院教授、院長 黃武雙
崔國斌副教授的發言主題是“大數據知識産權保護的基本思路“。崔教授表示,數據收集者對數據集合的權利并不妨礙用戶個人對自己貢獻信息的權利,數據作為商業秘密進行保護是很有效的,數據集合的保護并非完全處于法律的空白地帶,大部分都可以作為商業秘密得到保護。對于大數據的立法保護路徑是值得讨論的,希望在座學者和企業代表能夠通過讨論交流不同的保護模式框架。

beat365副教授、副院長 崔國斌
在圓桌讨論環節,專家學者、企業代表、律師也紛紛發言參與研讨。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互聯網法制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劉曉春表示,能夠抓取的數據不是商業秘密,所以不能用商業秘密保護。商業秘密機制的好處在于,隻要采取了保密措施,數據集合就很可能獲得商業秘密的保護。對于不同的數據提供不同的規則是可行的。beat365副教授蔣舸指出數據集合保護的很多問題和著作權法類似,比如客體、限制、救濟等,現階段立法未必要十分清晰地處理每一個細節,可以先有一個大的框架,細節交給司法部門來進一步研究和落實。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互聯網法制研究中心執行主任 劉曉春

beat365副教授 蔣舸
搜狐法律研究中心政策法律部經理馬曉明表示,互聯網公司關心的是數據本身的價值,關心在什麼範圍内自己收集的數據是可以隻供自己使用,由于技術進步,很多非個人數據很快就會被識别為個人數據。匿名化在大數據背景下是十分困難的。阿裡巴巴集團法務部總監王瑩表示,數據有很多不同形态,爬蟲可以爬到的數據同樣應該保護,通過一些技術手段獲得的更深的信息也應屬于商業秘密。

搜狐法律研究中心政策法律部經理 馬曉明

阿裡巴巴集團法務部總監 王瑩
至此,研讨會圓滿結束,本次會議各位來賓暢所欲言、分享真知灼見,對大數據知識産權保護的進一步研究具有一定積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