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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建偉:持續推動刑事司法制度發展進步

發布時間: 2022-10-12    浏覽量:

本文來源:檢察日報 2022年10月12日

當前司法改革如火如荼,在法治大背景下,現代法治精神要素在司法改革及其具體成果當中得以鮮明體現。

第一,新時代刑事司法改革成果可圈可點。如非法證據排除規定、禁止強迫自證其罪規則都是刑事司法改革在公正方面取得的成果。新型檢律關系中,訴辯雙方立場不同,但對法治的根本追求是一緻的,這是法律職業共同體秉持的理念基礎。司法機關與學者一直緻力于研究和推動未成年人司法,正是司法人性化的體現,遵循的是成長心理學規律。

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是盛世輕典的必然方向。當代刑事司法曾長期被重刑主義所影響。如今國家承平日久,刑事實體法和刑事程序法都需要進行調整,刑法要以輕刑化和減少死刑為主軸進行修正,刑事訴訟法需要以減少羁押和柔化刑罰為目标。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由此誕生,契合現代法治精神。

第二,新時代刑事司法改革取得了長足進步。具體體現為,訴訟和解、簡易程序、速裁程序和認罪認罰從寬四項制度“消化”了大量刑事案件,極大提高了司法效率。其中,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是訴訟案件被動的參與者,而是對訴訟過程及其結果具有一定影響的參與者,體現為其對于訴訟結果具有一定決定意義。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檢察機關扮演着主導責任承擔者角色。

在刑事司法改革推進過程中,司法機關将理想與現實進行統合,形成了繁簡分流格局。在此格局下,在被告人不認罪案件審理中,訴訟對抗性明顯增強,社會影響力更大。

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體現了我國古代的慎刑思想,也體現了我國與世界刑事司法進步方向相一緻。

涉案企業合規改革和合規附條件不起訴都是很有價值的議題。涉案企業合規改革是法治領域的有益探索,是檢察機關預防企業犯罪和再犯的升級版。當然,除了肯定其積極作用外,還需注意罪刑法定與起訴酌定的關系。

新時代刑事司法改革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偵查監督方面取得重大進展,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的普遍設立,打開了密閉式偵查的通道。但需要注意的是,能動司法不是“一切能動”,還需嚴守職能邊界,依法履職。

觀察刑事司法改革,既要看現在,也要看過去,更要看未來。既需要司法現代化過程,将國際标準納入我國刑事司法制度,也需要打造更加符合人性的司法制度。探索司法改革之路要有國際視野,有人類文明思考,有現代開放胸襟,有古人見賢思齊之意。立足現在,對我國刑事司法的未來發展作出展望,我國刑事司法制度仍存有發展進步的空間。如,司法人權保障,國民參與司法,借鑒國際刑事司法标準,新技術應用等方面,都是未來刑事司法發展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