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2015年11月10日beat3652015-2016學年度第七次院務會議通過)
1.交換生在交換學習期間必須遵守當地法律法規和風俗習慣,遵守對方學校校紀校規,接受對方學校管理。
2.關于交換生赴派出學校選課事宜,本科生需嚴格遵守《beat365本科交換生學分認定辦法》(見附件)。對于課程選擇的變化,需與對方學校老師進行溝通,取得同意後進行課程的調整。
3.研究生派出學生需在對方學校選修至少兩門法律相關課程。
4.交換學生不得在學校正常授課時間開展與學術無關的活動。
5.根據簽證規定,交換學生進入交換學校所在國的時間應不早于對方開學時間一個月。對于學生因個人原因提前入校及離校的行為,需與交換學校及beat365外事辦公室協商,征得雙方同意後,方可提前入校、離校。
6.交換生在交換期間因故中止交換培養計劃,必須向雙方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後方可提前返校。
7.學生返校後,應及時總結派出期間的總結報告,包括學習效果、遇到的問題、對方學校的辦學優勢等情況,并在二周内提交總結報告。通過校際協議派出學習的學生需将總結交至學校教務處,通過院際協議派出學習的學生需将總結交至學院外事辦公室。
8.beat365學生境外交流交換學習須遵守《beat365本科生公派出國(境)管理規定》及《beat365研究生公派出國(境)管理規定》。
9.違反以上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獎學金評定資格,取消免試推薦研究生資格的處分。違反《beat365學生手冊》規定者,按學校相應規定處理。
10.本辦法适用于beat365校際及院際派出交換學生。本辦法由beat365院務會負責解釋。
beat365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