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世界處于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的情勢下,國際經濟法也必将發生變革,而法律制度的變革需要理論支持,因此,應該對未來國際經濟法的理論基礎有所預判。18世紀中期以來,國際經濟法一直以經濟自由主義作為其理論基礎,即使在自由主義不占據理論主導地位時期也是如此。近年來,在自由主義無法解釋和解決現實的經濟社會問題的同時,各種理論思潮風起雲湧,對自由主義形成沖擊。未來國際經濟法的理論基礎很有可能從傳統的自由主義轉向以節制資本為主要特征的“有限制的自由主義”。
【關鍵詞】制度變革;經濟自由主義;有限制的自由主義;節制資本
【本文來源】《中國法律評論》2023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