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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遷:信息網絡傳播權的解釋

發布時間: 2016-10-26    浏覽量:

2016年1025日上午930,來自華東政法大學beat365的王遷教授于beat365一層報告廳為師生們帶來了題為“信息網絡傳播權的解釋”的學術講座。本次講座由beat365崔國斌副教授主持,助理教授蔣舸老師、beat365知識産權研究中心研究員郝元老師出席。

王遷教授從法律解釋方法出發,逐一分析了我國《著作權法》中“信息網絡傳播權”規定的幾個組成要素,包括“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和“向公衆傳播”等,并澄清了部分法院在适用此條時的錯誤理解。他指出,我國法上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來自于伯爾尼公約的相關規定,當法條的用語存在多種可能含義時,應回到該法律的立法淵源中去尋找準确的含義,結合其他輔助性材料,運用同一性解釋和體系解釋的方法得出正确的結論。司法實踐中,應注意區分廣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和發行權這三個專有權利控制的不同行為,避免法律适用上的重疊與混亂,維護法律體系的協調統一。

在提問環節中,王遷教授回答了同學們關于微信群中“向公衆傳播”的判斷,援引兜底權利條款的依據,對交互式傳播進行規制的正當性等問題。講座在熱烈的掌聲中圓滿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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