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國法學會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暫行規定》(會黨字[2011]2号),完善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機制,優化人員結構,及時補充部分急需的職位空缺,根據工作需要公開招聘工作人員7名。現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4家事業單位的5個崗位,詳見《2011年度中國法學會直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一)。
二、報名程序
(一)網上下載報名登記表
《應聘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二)可在中國法學會網、民主與法制網、中國法律咨詢中心網、中國法學創新網、中國法學期刊網等網站上下載,書面填寫報名信息,粘貼近期照片。
每名考生隻限報考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
(二)郵寄報名材料
報考人員請于2011年4月22日前,通過郵箱或郵寄方式将《應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反饋至報考單位。
郵箱名為:renshibu@chinalaw.org.cn
郵寄方式:郵編是100034,地址為“北京市西城區兵馬司胡同63号”後加上“報考事業單位名稱”,如:北京市西城區兵馬司胡同63号中國法律咨詢中心(截止時間以郵戳為準)。信封正面請标注“應聘”字樣。
(三)資格審查
收到報名材料後,進行資格審查。2011年4月28日之後,報考人員可登陸上述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進入參加專業考試人員名單。
三、考試安排
(一)專業考試
專業考試時間段為4月下旬至5月上旬, 4個事業單位分别進行,具體時間、地點、注意事項等與名單一起公布。
(二)面試
在專業考試成績合格人員範圍内,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2011年度中國法學會直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一)規定的比例确定招聘崗位面試人選。
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相關信息可在筆試結束5個工作日後登陸上述網站進行查詢。
面試前進行現場資格複審,報考人員須本人持身份證(将與《應聘人員報名登記表》上所貼照片進行比對)、所在學校或單位的推薦意見(加蓋公章),社會在職人員還需提供畢業證、學位證以及招聘單位崗位條件中所需證明(以上證件均需原件及複印件)。
現場資格複審不合格将不予參加面試。
(三)公布綜合成績
按專業考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于面試結束5個工作日後在上述網站上公布。
四、确定拟聘用人員
(一)考察、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确定人選,進行考察、體檢,如有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順延遞補。
(二)公示
考察、體檢合格的考生确定為拟聘用人員,在上述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7天。
(三)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後,對無異議人員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聘為編制内工作人員,實行崗位管理。
對社會在職人員辦理調動手續,對外地戶口的應屆畢業生辦理落戶手續。
特此公告。
聯系電話:(010)66518531
監督電話:(010)66176395
中國法學會人事部
2011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