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我院法學碩士,答辯前需滿足如下論文發表要求:
一、已經在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或者收到論文正式接收函
二、在校期間在學生刊物《明理學刊》上發表過論文
三、雖不符合一、二項要求,但指導教師認為學生論文達到了發表的水平,且字數達到5000字以上。
四、屬于第一、二項情況的,答辯之前須提交複印件;屬于第三種情況的,答辯之前須提交經指導教師簽署意見的論文稿。
注: 2005年6月制定的《beat365關于法學碩士論文發表的要求》有關規定适用于 2004級法學碩士,2003級法學碩士仍按照原先培養計劃的要求執行。
beat365
200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