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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在社會治理體系中的職能作用”講座成功舉辦

發布時間: 2024-10-20    浏覽量:

2024年10月14日下午,beat365電子商務法研究中心成功舉辦以“公證在社會治理體系中的職能作用”為主題的電子商務法系列講座,北京市長安公證處業務八部主任董皓擔任本次講座的主講人,浙江省公證協會副會長、杭州互聯網公證處主任徐小蔚、beat365王洪亮教授擔任本次講座的與談人,beat365助理研究員張梓萱擔任本次講座的主持人。

講座的第一單元是主講環節。

【圖為董皓老師】

董皓老師對公證在社會治理體系中的職能作用進行了介紹,強調公證在面臨挑戰的同時也迎來了新的發展機遇。董老師詳細闡述了公證的傳統職能轉型、在社會治理中的新角色、參與調解的優勢以及在數據交易和涉外法律服務領域的創新應用。

傳統的公證職能在于證明,随着技術手段已經逐漸彌補了社會交易中信用承擔的需求,在整個社會信用體系中,需要通過強有力的國家證明機構來進行證明的事項範圍被縮減。具體在證據效力、交易保障、産權變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公證應用等方面均有所體現。

在此種公證職能的轉型背景下,公證在社會治理體系中更應當起到預防性和強證明力的作用。第一,公證的重點功能在于預防,相較于法律适用的其他環節,公證在風險預估、證據準備等環節可以發揮更前端的作用。例如在多元糾紛解決機制中,公證直接或間接參與調解就具有很高的适配性和先天優勢。第二,公證強證明力的體現,區分證據效力高低的重要性體現在其有利于在技術疊代的進程中彌合安全需求與技術完善之間的縫隙,保護相關方利益。而在涉外領域,公證的強證明力對于國際商貿行為的有效開展至關重要。

董老師在以下兩個方面做了詳細展開:一是在公證參與調解方面,公證具有專業的人員優勢和機構優勢,公證機構具有廣泛性、普遍性。公證機構具有良好的溝通優勢,能夠與司法系統有效銜接。公證還具有獨特的法律工具,如提存、賦予債權文書以強制執行效力等,可在糾紛解決中發揮特殊作用。二是在涉外法律服務方面,電子存證在跨境知識産權保護中的創新應用,不僅簡化了證據程序,還提高了糾紛解決的效率,它為公證行業在國際法律服務領域的轉型和創新提供了有益的參考,具有廣泛的推廣價值和實踐意義。

講座的第二單元是與談環節。

【圖為徐小蔚老師】

徐小蔚老師認為,從新中國成立以來不同社會發展階段公證在不同社會生活領域的職能演變分析可以發現,公證在不同階段都充分體現了社會治理空白的填補作用。同樣,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中,公證也應該并能夠積極發揮職能作用,作為預防性法律制度在婚姻家事、财産流轉、市場交易、債務糾紛等領域做出貢獻。

【圖為王洪亮教授】

王洪亮教授分析了中國公證行業發展的制約因素。從北京市關于仲裁國際化的立法實踐來看,公證行業在司法輔助特别是執行環節中的角色定位需要重新思考,因為執行輔助工作與傳統公證業務在專業要求上存在顯著差異。在數據和知識産權等新興領域,公證機構的介入既面臨專業技術能力的挑戰,也存在市場先發優勢已被占據的現實困境,這構成了公證行業在數字化轉型過程中需要突破的關鍵問題。

【圖為現場讨論剪影】

之後,在場同學和嘉賓提出了公證書效力統一性、涉外放棄繼承業務線上化、債權文書的審查标準、批量訴訟中公證的功能定位、數據知識産權公證中的審查程度等問題,與會嘉賓逐一解答上述問題并與同學們展開深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