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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朝晖:重塑法定資本制——從完全認繳到限期認繳的動态系統調适

發布時間: 2024-04-11    浏覽量:

【摘要】新《公司法》在保留有限公司注冊資本認繳制不變的基礎上,規定股東的出資期限最長為五年,實現從完全認繳到限期認繳的動态系統調适。雖然法定最長出資期限并未直接解決認繳制下的公司融資期限錯配問題,但通過引入授權資本制解決了。由于新法延續放松最低注冊資本的規定,限期認繳制不會對公司設立造成障礙,所抵銷的完全認繳制下的股東自由約定的收益,可以通過股東協議等其他方式達成。出資加速到期制度,有助于緩釋股東信用風險向債權人的外溢。董事的核查義務、出資法律責任以及股權轉讓後的出資責任主體等管制要素也得到了進一步完善,使其成為一個既靈活又規範的制度體系。

【關鍵詞】法定資本制;認繳制;股東出資義務;失權;瑕疵股權轉讓

【本文來源】《中國法律評論》2024年第2期